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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场费”:滥用优势地位,扰乱市场秩序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 新华网

 

    ■ 新华社记者 雷敏

      商务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俗称“进场费”)延长至今年9月底。延期的背后是清理整顿行动遭遇执行难,企业,协会甚至部分地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尚不到位。

     “进场费”在国内零售业领域已是人尽皆知的“潜规则”。一些大型零售商凭借市场优势地位,对中小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陈列费、节庆费、返点等数十项费用。这些费用大多不写入合同,随意性极强。中小供应商掏了大笔“进场费”,势必将这些成本打入商品售价中。可见,“进场费”推高了物价,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清理“进场费”乱象,国家几年前就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但问题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与有关部门、一些地区对问题的认识不到位直接相关。在此次全国范围的清理整顿行动中,仍有部分地区打着保护零售业发展的旗号敷衍塞责,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不得不延期。

      一些零售企业包括行业协会,对清理整顿行动也多方推诿,变相抵制。有的企业在收到政府部门开出的罚单时,不是认真整改,而是避重就轻,四处公关,希望降低“负面”影响,幻想着等这阵“风”过去,继续“盘剥”中小供应商。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也给此次清理整顿行动带来阻力。在欧美国家,越知名的企业越会谨言慎行、如履薄冰,因为一旦犯错,将会付出高昂代价。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设定的处罚力度相对于大型零售商的经济实力以及所得利润,威慑力远远不够。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让企业对法律法规真正心存敬畏,才能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需要指出的是,六部门此次联合出拳,针对的是大型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售商基于渠道优势,收取合理的商品推广、促销费用,并不在清理范围之列。将“后台”费用转为规范的“前台”费用,恰恰是对零售商、供应商双方利益的保护,也有利于降低流通成本,进而降低物价。对于这一点,各部门、各地区急需统一认识。

      “十二五”期间,我国已将扩大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而扩大消费离不开零售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各部门、各地区应抓住此次全国清理整顿行动之机,对零售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整顿,还零售业清风正气。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